20类事项不必再去派出所开证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下调;互联网广告需标明“广告”字样;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简化;高校整治学术不端行为;首部慈善法强化信息公开义务;广东食品安全首创“吹哨人”制度……
9月影响你我的新规,转发了解!
看看南宁是怎么实施的!
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互联网广告发布将不能再“任性”,南宁市多家本地网站已被纳入工商监管视线。
《暂行办法》共包含29条规定,亮点颇多。如:对付费搜索广告明确定义;明确互联网广告活动各参与方的责任;强化广告主的第一责任;首提广告程序化购买;细化互联网广告中的不当行为等。
此外,《暂行办法》规定,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其所在地工商部门处理。同时,《暂行办法》明确,工商人员在查处违法广告时,可行使相关职权,如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当事人进行个人检查、查阅账簿后台数据、采用截屏拍照等。工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对违法互联网广告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本地加大查处力度
一门诊网站广告含“最”字被罚20万元
今年以来,南宁市工商局将多家本地网站纳入监管视线,打造电子证据取证室,实现证据获取、证据保全、数据恢复、分析鉴定等电子证据处理功能,解决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变化快、手段隐蔽、取证困难等问题。截至昨日,南宁市工商共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41件,罚没金额40.28万元。某口腔门诊部在网站发布内容为“最安全、最牢固的种植品牌”的绝对化用语广告,被处罚20万元;某公司在白斑医院排名白癜风医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