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
广西南宁交警八大队
将二次酒驾的刘某某等5人送至南宁市拘留所
刘某某等5人最长将面临10日拘留
民警将酒驾司机送至拘留所通讯员李斐振供图
年底将近,酒驾现象有所抬头。为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宁交警八大队加大了酒驾整治力度。据了解,该大队仅11月份就查处涉酒驾驶57人。
“二次酒驾是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属于不知悔改的类型,法律上对这种行为会予以严厉的处罚。”南宁交警八大队事故民警卢韦龙表示,二次酒驾会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元。
据了解,被拘留的司机刘某某于年3月28日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被八大队查处,被处以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可是他没有吸取教训,恢复驾驶资格后,又于年11月22日晚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他行驶到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时,被在此开展酒驾整治的八大队民警查处。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32mg/ml,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为了震慑酒驾交通违法心理,净化年底道路交通环境,南宁交警八大队决定将刘某某及其余4名二次酒驾的当事人一起集中送拘。
常言说得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南宁交警八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上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以身试法,不要贪杯犯险。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苏昭宇(见习)通讯员李斐振
编辑:陈钰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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