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必大家都被一则重磅新闻刷屏了
▼▼▼
消息一出,引来一片质疑
年收入12万就成了高收入群体?
还要多缴税?
很多人对高收入群体的标准表示疑惑
明明自己很穷
怎么就成了文件中的“高收入群体了”?
成为了被调节的群体
以后要多缴税吗?
正当大伙在网上吵翻天的时候
神转折来了——
▼▼▼
昨天下午,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新华视点发布微博表示,财政部、国税总局专家说了,年收入12万元是高收入人群纯属谣言!到底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还是看看事情的源头吧
▼▼▼
国务院近日发文——《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
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并没有标明12万这个字眼。
那么12万是高收入人群的说法又是怎么来的呢?
目前看来
应该是媒体根据这个政策加上现在实际情况的猜测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
到底是不是以12万为高收入标准
大家还是静静期待吧
发布君想说
《意见》对于收入不高的群体(比如发布君)来说
其实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因为,我们可能面临减税了!
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据报道,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意见同时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
高收入阶层实施增量调节媒体援引税务系统人士透露信息称,对高收入阶层调整的核心是从增量入手,对一些经常性劳动所得要纳入综合计征,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的所得类型,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资料显示,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然而,对于12万元的设置标准,并不能达到个税调节高收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对于普通薪酬阶层人士来说,个税起征点从元提高到元以后,其税负支出减少了几十元,同等条件下,高薪酬人群的减税效果却有几百元。对此,上述税务系统人士认为,在短期和中期阶段,要实现从个人到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纳税,并实施调整税率结构,促进税制公平。
你交了多少税?个税要改了,让很多人开始关心起自己缴纳的税费来。
其实,不管收入高低,人人都是纳税人,只要你活着,你就在缴税;哪怕乞丐,只要你消费,你就在纳税。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究竟缴了多少税呢?
再如消费税,听起来似乎不如房地产税、个人收入所得税引人注目。但事实上,它涉及到的利益群体更加广泛。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低收入群体不用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也没有买房的想法,他们不会去北京看白癜风医院哪家比较好白癜风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