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全面启动年职称评审工作。据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文物博物系列等部分系列(行业、专业)将启用新的评审条件。
根据广西印发《关于做好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6—8月为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阶段,9—11月中旬评委会评审、复核和公示,11月中旬—12月评审结果确认、发放证书,具体以各级评委会部署为准。
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根据安排,民营企业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称评审,也可选择参加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评审,但同一单位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须统一申报途径(自治区或各市)。档案托管在各级人才市场的,可参加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组织的相关评审工作。
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作为申报相应系列职称的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学历证明、社保证明、下一级职称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等申报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
南宁晚报
记者
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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