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编小编,大事不好啦!我要被扣块钱啦!一天工资都不得那么多,被老婆知道要被骂死啦!”喔唷,哪里的交通法规那么“生猛”,能让车主一下交蚊?原来,这位车友的担心源自于一则朋友圈消息……
“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啧啧啧,瞧瞧这则消息,写得跟真的一样,只是不知道——这是哪里的规定?
南宁的车友说是南宁的规定,柳州的又说是柳州交警部门刚刚下来的通知,难不成是全广西都将实行这样的新规?
从昨天开始,南宁、柳州交警先后在各大媒体上辟谣,分别破除了“南宁、柳州将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的不实说法。
据了解,在广东、湖南等多个省份此前也传过类似的消息,都已经被当地警方证实为假消息。广西交警部门目前也尚未发布相关通知。
南宁市交警部门说法“社会车辆停放在公交站台确属违法行为,但并非罚元,而是和其他违停行为一样接受处罚。
柳州市交警部门说法“柳州目前尚未在公交车上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且在公交站台停车也不是罚元,而是罚款元。
“柳州市所有公交车站前后30米内是不允许社会车辆短时或长时间停放的,如有违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广西条例》)第64条第4款,处以元罚款,不扣分。
“此外,柳州市在部分市区道路施划了公交专用道供公交车、BRT快速公交车优先通行,而对违法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的,按照《广西条例》相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
相关法规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3款的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守法驾驶,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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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州交警支队南宁晚报
综合:睛彩广西交通频道官方北京中医院治疗白癜风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