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园园通讯员王宁9月25日,东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解读。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东营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态势良好,截至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分别达到了家、家,根据两个实施意见,到年,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家以上,家庭农场总量达到0家以上。大力提升农民合作社水平到年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家以上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东营市不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力度,着力培育了余家规模较大、经营效益好、服务带动能力强的市级以上示范社,当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家,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发展中也存在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东营市出台《《关于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家以上,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提升。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等三项工作措施,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健全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保障成员合法权益,建立起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围绕开展示范引领,实施意见提出要开展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培育1-2个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开展示范社创建,持续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开展党支部领办,引导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服务(劳务)型和生产经营型等形式的合作社,带动群众收入显著提高。在监督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严格登记监管,对于存在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的合作社,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立“空壳社”清理常态化机制,建立台账,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做强做大。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登记,打造金字招牌农产品品牌和黄河口农品名片,鼓励合作社健全利益联结,强化服务功能,开展合作与联合,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乡村建设。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指导服务,包括加大财政项目扶持、优化金融保险服务、抓好用地用电保障、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等四个方面的支持合作社规范提升政策;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服务队伍体系,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壮大家庭农场队伍到年总量达到0家以上《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对下一步东营市家庭农场的发展进行了明确。根据事实意见,下一步东营市将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把长期稳定务农的小农户培育成产业特色鲜明、经营规模适度、运作管理规范、总体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到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总量达到0家以上。据介绍,近年来,在家庭农场培育中,东营市始终坚持农户为主体,鼓励有长期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全市家庭农场整体数量实现了较快增长,截至今年6月底,已发展到家。与此同时,发展质量也不断提升,年底,全市已创建省级示范场35家,认定市级示范场家,县级以上示范场家。根据实施意见,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培育推进措施,从实施创建登记推动行动、实施规范提升促进行动、实施示范典型引领行动、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四大方面来发力,采取合理确定经营规模、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大力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开展经营者系统化培训、强化财政税收项目支持等多项培育发展措施。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压实工作责任,引导东营市家庭农场质和量双提升,保证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有效开展。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
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培育
发布时间:2024/3/2 12:54:25 点击数: 次